《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查看院关于履行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〉确认罪名的弥补规则(七)》已于2021年2月2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32次会议、2021年2月26日由最高人民查看院第十三届查看委员会第六十三次会议经过,现予发布,自2021年3月1日起实施。
(2021年2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32次会议、2021年2月26日最高人民查看院第十三届查看委员会第六十三次会议经过)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(十)》(以下简称《刑法修正案(十)》)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(十一)》(以下简称《刑法修正案(十一)》),结合司法实践反映的状况,现对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履行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〉确认罪名的规则》《最高人民查看院关于适用刑法分则规则的违法的罪名的定见》作如下弥补、修正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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